此计算机提供「规管租赁」次期租赁的租金及其他数据,以作参考之用。请观看〈如何使用次期租赁租金计算机〉短片的简介及示例。
注:
在此计算机内,词汇 「规管租赁」 、 「首期租赁」 、 「要约期」 、 「次租期要约」 、 「次期租赁」 、 「表格AR1」 、 「管制百分比」 、 「租金指数」 具有条例第120AA(1)条指定的释义。
(3) 次期租赁的开始日期:
年 月 日
即表格AR1第(4)项
(4) 要约期:
年 月的整个月份
(5) 租金增幅最高百分比:
管制百分比( 参阅第(三)项 ) 或10%的较低者
(6) 次期租赁的最高租金款额:
由于业主没有在要约期内将有效的次租期要约(即表格AR1)送达租客,次期租赁的续期租金,按条例规定须是租客在首期租赁中最后应缴付的租金款额(即第(2)项):
由于业主没有在要约期内将有效的次租期要约(即表格AR1)送达租客,加上就次期租赁的管制百分比是负数,按条例规定次期租赁的续期租金,须按该百分比下调,即:
/每月
表格AR1第(5)项的款额不可高于此款额,下舍至最接近的整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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