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計算機提供「規管租賃」次期租賃的租金及其他資料,以作參考之用。請觀看〈如何使用次期租賃租金計算機〉短片的簡介及示例。
註:
在此計算機內,詞彙 「規管租賃」 、 「首期租賃」 、 「要約期」 、 「次租期要約」 、 「次期租賃」 、 「表格AR1」 、 「管制百分比」 、 「租金指數」 具有條例第120AA(1)條指定的釋義。
(3) 次期租賃的開始日期:
年 月 日
即表格AR1第(4)項
(4) 要約期:
年 月的整個月份
(5) 租金增幅最高百分比:
管制百分比 (參閱第(三)項 ) 或10%的較低者
(6) 次期租賃的最高租金款額:
由於業主沒有在要約期內將有效的次租期要約(即表格AR1)送達租客,次期租賃的續期租金,按條例規定須是租客在首期租賃中最後應繳付的租金款額(即第(2)項):
由於業主沒有在要約期內將有效的次租期要約(即表格AR1)送達租客,加上就次期租賃的管制百分比是負數,按條例規定次期租賃的續期租金,須按該百分比下調,即:
/每月
表格AR1第(5)項的款額不可高於此款額,下捨至最接近的整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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