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餉物業估價署電子表格
供租客查詢租賃通知書(表格e-AR3)
  1. 現在步驟:步驟1
    注意事項
  2. 未完成步驟:步驟2
    租約詳情
  3. 未完成步驟:步驟3 檢閱/遞交
  4. 未完成步驟:步驟4 認收通知

差餉物業估價署電子表格

供租客查詢租賃通知書(表格e-AR3)

此表格供以下人士使用:
  1. 為分間單位(俗稱「劏房」)的租戶,而無論租賃是以口頭或書面達成,租期是於2022 年 1 月 22 日或之後開始;及
  2. 未有收到有關該租賃的表格AR2批署複本。

請盡量以你所知的填妥表格所有部份,以方便我們跟進。

請注意:本表格並非租賃通知書。租賃通知書(表格AR2)為規管租賃的業主必須在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或根據《業主與租客(綜合)條例》(第7章)第IVA部視為開始後的60 日內,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的法定通知書。關於表格AR2的查詢,請致電差餉物業估價署(「估價署」)電話熱線
注意事項
  1. 提交方式
    填妥的表格請用以下方式送達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:
    1. 使用估價署網站(www.rvd.gov.hk) 提供的「遞交表格電子化」服務提交;
    2. 郵寄或由專人送交( 地址: 九龍長沙灣道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 樓);
    3. 電郵至 enquiries@rvd.gov.hk;或
    4. 傳真至
  2. 個人資料
    1. 你所提供的資料將用於執行《業主與租客( 綜合) 條例》( 第7 章) 、《差餉條例》( 第116 章) 、《地租( 評估及徵收) 條例》( 第515 章)及《水務設施規例》(第102 章,附屬法例 A ) 第 47 、 47A 、 47B 或 47C 條的規定。
    2. 除上述用途外, 估價署不會將個人資料給予其他人士, 除非法律容許轉移該等資料。
    3. 根據《個人資料( 私隱) 條例》( 第486 章) , 你有權要求查閱及修正你的個人資料。這項要求必須以書面提出, 你可選擇郵寄或親自前往九龍長沙灣道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 樓向估價署客戶服務主任提出,或發送電郵至enquiries@rvd.gov.hk
  3. 查詢
    就一般查詢, 請致電估價署24小時一般查詢熱線( 由「1823」接聽) 。有關本表格及《業主與租客( 綜合) 條例》( 第7 章) 第IVA 部之查詢, 請致電
請輸入圖畫顯示的安全碼,如果你看不清楚安全碼,可以按「聲音版本」聽取聲音版本或按「重新繪畫」以取得另外一組安全碼。